临床医学系关于2018—2019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系学生能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17、18级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左上方注明:班级(如五年制大专班学生切记标注为:*级五专*班)、学号、联系电话。因班级注明错误导致扣缴学费、住宿费错误的自行承担后果。若没有原件的同学可拍照。
二、16级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受理证明》左上方注明以上信息,以图片形式上报,图片需清晰可见。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在办理中,暂未收到《受理证明》的学生,待收到《受理证明》后,自行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一楼)。
四、各班制成名单表(附件),与《受到理证明》一并装订成册(《受到理证明》置放顺序与汇总名单顺序一致),于2018年9月8日前交至学生会办公室辉艳卿(18182952919)处,汇总名单发至邮箱:2259312138@qq.com.
附件: 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报送名单汇总表。
临床医学系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