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级各班级: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近期资助工作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请组织工作
1、积极宣传政策。各系部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普通大专学生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2、认真组织申请。各系部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不得由班主任或他人代填。各班主任要向学生认真解释《申请表》填写要求,其中 “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
二、认真审核材料并及时报送
1、严格审核受助学生资格和资助金额。各系部要认真研读相关文件(从资助工作群下载),按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受助学生的资格。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我校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2、材料报送。各系部核实学生信息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提出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士兵人数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按照《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附件2)进行汇总,将汇总后的《初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连同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一并报送至学生资助科。
三、有关要求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应资助的学费,待审核后,中央财政按程序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资金拨付给我校。
临床医学系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