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2014年8月—9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8-25 点击数:

12、13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将近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我校暂不开展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因为没有贷款指标(最近三年没有指标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以班为单位收取2012级和2013级学生的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要求学生在“证明”的右上角注明“姓名、班级、有效联系电话及登录密码”)由各班级统一收取后于2014年8月27日前报送系部;2014级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报道现场受理,若有迟到的同学,须由学生本人到学生资助科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

3、教育、引导获贷款学生牢记贷款信息,明确责任,承担风险,刻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知恩感恩。

二、2013级学生申请缓缴学费工作

1、申请审批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内初审→系(部)审核→学校审批

2、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班级审核通过后,制成统计表(附件1)和《缓缴学费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2014年9月10日前报临床医学系学生管理科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附件1)。

三、学生保险工作

1、学生保险有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两种险。

2、收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每生110元;学生平安保险每生100元。

3、减免投保费情况:本人低保或重残疾学生免缴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110元,必须提供低保或重残疾证原件(先关材料交系部)。

4、参保费以班为单位统一收取后存入以下账户

(1)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户 名: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账 号:251002092902640616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保山龙泉支行

(2)学生平安保险

户 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

账 号:25100209090231024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保山龙泉支行

5、各班级统一收取存款小票和参保名单,并于2014年9月20日将存款小票(在小票背面注明“班名、医保费”)交到临床医学系办公室张晓云老师。同时提交上报给系部参保学生名单(见附件3和见附件4纸质电子档案)。

6、保险期限: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生平安保险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7、理赔程序

听后学生资助科通知。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

1、评审依据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见《学生手册》)。

2、成立系(部)和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并于2014年9月1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科民主评议小组名单(见附件5)

3、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附件6)材料及名单汇总表(附件7交电子文档)。

4、注意事项

(1)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如实填写2014年度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申请表》(附件6)。

(2)审核材料时须特别注意《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的内容要完整、公章要清晰及规范。

(3)各系、部报送申请材料时,每生申请材料的置放顺序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申请表》→《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他材料。材料之间不能用订书针装订,只能在每生申请材料的左上角粘固。《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信息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文档。

(4)登录“云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时间及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对所认定学生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及时报学生资助科。

五、特殊学生信息登记的工作

对孤儿、重残疾和受重大灾害学生信息统计,并于 2014年8月27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科(附件8)

附件:1、2014年申请缓缴学费学生登记表;2、缓缴学费申请表;3、2014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登记表;4、2014年学生平安保险参保学生登记表;5、系(部)和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表;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8、特殊学生信息登记表。

临床医学系学生管理科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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