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评选2015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

12级各班: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5〕9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在普通大中专学生中组织评选2015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并进行表彰。我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系2015届大中专毕业生(12级)。

二、评选条件

(一)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全班前五名、每次考试成绩均及格。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全班前十名、每次考试成绩均及格。如果承担社会工作,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如前二者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分相近则工作突出的学生干部优先。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实习表现优秀。

(四)积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及坚持出早操、身体素质较好。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根据学生在校两年间的综合成绩和获奖情况及结合实习考核推荐;

2、评选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3日

3、公示时间:2015年4月4日-4月9日

(二)班级上报

1、班级评选结束后上报系部审批盖章。

2、上报时间:2015年4月11日下午5点30分之前各班级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14370990@qq.com指定邮箱,同时上交纸质材料并加盖系部公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注意:省级优秀毕业生2015年的汇总表中有“考生号”一栏,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要求普专生必须填写该生的高考考生号,中专生必须填写该生的中考考生号。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要求填写此项。

联系人:张晓云

联系电话:0875-229680

电子邮箱:114370990@qq.com

(三)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党委审批盖章。

四、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毕业生各系部名额16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各系部名额16名,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

附:临床医学系2015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通知(附件)

保山中医专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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