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2013至201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1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强对我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宣传和学习,推动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3至201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的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倡导奉献精神、培养助人为乐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树立良好的医德,关心、体贴患者,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4、完成学校、党、团、班组交给的任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劳动积极、生活俭朴、爱惜粮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究卫生。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综合素质总评分在全班前十名。

6、凡有吵架、打架、参与起哄,斗殴、赌博、无故旷课、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勤奋读书、刻苦钻研。

2、在勤奋刻苦的基础上、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全班前十名,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学习上善于与同学交流学习经验,热心帮助同学。

(三)身体好

1、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课无缺席,成绩及格,身体健康或身体虽有缺陷,但能积极努力锻炼身体,取得一定成绩。

2、自觉参加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团、班、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早操及课间操病、事假全年累计在十次以内。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每班的“三好学生”名额控制在每班人数的8%以内。

2、“三好学生”由各班级按照上述条件评选,班主任同意后交系(部),进行综合评审;系部将评审结果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最后报学校审批。

(五)评为“三好学生”以后,如发生严重违纪,则取消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从个人档案中抽出“三好学生”登记表,收回奖状,并在班会和全校公布。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认真履行干部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处处以身作则,任劳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带领帮助同学有显著成绩,获得本班半数以上同学拥护。

(二)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和综合素质总平均分在全班前十五名,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三)符合“三好学生”其他条件。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每班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控制在每班人数的5%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按照上述条件评选,班主任同意后交系(专业)进行综合评审;系(专业)评审结果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最后报学校审批。

3、如发生严重违纪,处理同“三好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办法。

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及办法:

(一)认真履行干部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处处以身作则。任劳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带领帮助同学有显著成绩,获得多数同学拥护。

(二)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和综合素质总评分在全班前二十名,无不及格科目。

(三)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其他条件。

(四)名额控制在各级学生会人数的15%以内,13级入选学生会的学生会干部不得重复参加班内评选。校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成员按要求评选,各系部学生管理科可根据名额分配参照评选标准在本系部学生会成员中评选,但不可重复评选。

四、优秀班集体评选及办法(由学生处统一评选):

(一)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倡导奉献精神,助人为乐,尊重师长、团结友爱,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4、班委、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5、有良好的班级风貌和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6、服从学校的活动安排。

(二)先进班集体(校级)考评标准:

比例为本学期在校班级的30%,按年级考评。考评标准以综合考评分顺序排名。

(三)凡是已获得过省级、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不再参与校级优秀班集体的评选。

五、评选时间及上报时间

请各系各级各班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评选和上报工作。

1、评选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3日

2、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4日—2014年11月21日(各班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3、上报时间:2014年11月22日星期一(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评选材料给临床医学系张晓云老师,各班电子版申报表和纸质申报表都要上交,其中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注意:在学生填写申报表时请一定要仔细填写,不要将名字填错,电子版申报表请发至邮箱:114370990@qq.com)。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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