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03 点击数:

临床医学系12级、13级:

根据学校通知,我校于2014年4月5日~7日清明节放假3天。4月7日(星期一)19点30分正常上晚自习。假期间为确保学生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和防事故等工作,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做好如下安全防范工作:

一、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要求:

1、请各位同学根据需求,自己抉择回家或是留校。

2、请慎重登记回家或留校,如登记回家的同学必须回家,不得因任何理由在外逗留,不按时回家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3、各班级填好后,由班长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中午11:30分,交临床医学系学生会胡明同学(13级临床五班,联系方式:18849826514)

注:如有班级星期四中午11:30前未交,就视为全部留校进行上报。

4、填写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5、登记回家同学需准时回家,假期结束后2014年4月7日晚自习各班清点人数后各班班主任,晚8点以前上报,系部学生管理科张晓云。(如:清点学生人数后,无特殊原因,晚7点30分未到校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各班同学需准时返校,学校将严格考勤与奖助挂钩。

二、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

1、假期外出或回家的同学,请妥善存放好现金、存折、贵重物品、身份证、学生证等重要证件。

2、宿舍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盗、防火,杜绝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外出宿舍时,检查好房间的水、电,关好房间的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做好个人健康与安全防护工作;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4、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乘车要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避免出现人身安全等事故。

5、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在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做到文明祭扫。

6、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宿舍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7、放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应加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要注意防范身边可能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宿管员老师或值班领导、值班辅导员。

三、在假期间提醒同学们要时刻注重大学生形象,遵守公共秩序、法纪法规。

四、应急措施

节假日保持与同学、老师、家人、友人的通讯畅通,有意外情况随时联系。节假日期间学校将安排老师、辅导员值班,值班地点设在车库楼,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20、110,联系学校班主任、辅导员、值班教师及家人。(校本部行政值班领导李智辉老师:13987057783;值班教师艾翠莲老师:13577575877;赵义能老师:15025099930;中医药系行政值班领导郭秀成老师:15887682427,值班教师郝俊杰老师:18612383472;成教部行政值班领导董占昆老师:13708757826)

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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