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加强教师教学安全防范实施办法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17-05-24 点击数:

根据2017年5月22日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的精神及结合临床医学系实际教学工作情况,临床医学系经认真研究,特制订以下安全防范实施办法:

1、教师思想政治和教育形态应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课堂教学中以及课后不发表任何与党中央相悖的言论。

2、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包括操作安全、器械安全、药品安全等。各教研室于5月26日前认真进行实训室安全排查,形成书面材料于26日下午5点前交临床医系办公室杨艳老师。

3、学生见习期间,带教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核查见习学生的出勤率,对见习科室的各项安全要求应多次强调并督促执行,同时应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4、各教研室及办公室人员对其使用的电脑、打印复印机等具有管理职责,确保其正确使用;关注网络安全,不能随便点击不明来源的网络信息。

5、在QQ、微博、微信、短信等中转发、发表的文章、视频、音频、图片等一定要与党和国家的政策相符。

6、各位教师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应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

7、教师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师要自觉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终身从教的信念,敬业乐教,诲人不倦,拒绝“庸、懒、散”等不良行为,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8、临床医学系全体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虚假信息、不洁食品及非法药品的伤害。

临床医学系党总支 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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