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03 点击数:

15级普专各班:

现接《保山市教育局共青团保山市委关于推荐2016--2017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校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和成人、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保山市教育局、共青团保山市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5级各班级普专学生、学生会15级学生干部(学生会中进行评选不能与各班级三好学生中的人选重复)。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按文件要求,三好学生18人,优秀学生干部5人,先进班集体2个。“三好学生”由系部组织本系部各班级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各系部组织评选;先进班集体按照学生处班级学期考核结果评选。评选条件参照《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各种先进评比”规定(试行)》进行评选推荐。

四、评选时间及上报时间

1、班级填写评选时间及公示:2017年4月1日—2016年4月13日(各班评选结果在班级、校内公示3天)

2、各班级交系部汇总时间:2017年4月10日(交临床医学系学生主席赵华学,联系电话13388752455,邮箱号2419765289)

3、各班级电子版和纸质的附件2、3、4、5,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注意申请表要上面打印注意格式)。

注意:在学生填写申报表时请一定要仔细填写,不要将名字填错,各班级上报学生名单时请认真核对学生名字。)

4、2017年4月21日,学生处审核完成并报市教育局。

五、表彰奖励办法

推荐上报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经市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团市委颁发保山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

请各班参照《学生手册》,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已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得重复参加评选;凡旷课、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请班主任严格审核推荐学生的成绩。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待省级三好学生及优干评选将按照各专业学生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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