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评选2016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28 点击数:

临床医学系13级各班级: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6〕90号)要求,我校将在普通大中专学生中组织评选2016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并进行表彰。现将我系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系2016届大中专毕业生(13级)。

二、评选条件

(一)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全班前五名、每次考试成绩均及格。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全班前十名、每次考试成绩均及格。如果承担社会工作,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如前二者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分相近则工作突出的学生干部优先。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实习表现优秀。

(四)积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及坚持出早操、身体素质较好。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

1、根据学生在校两年间的综合成绩和获奖情况及结合实习考核推荐。

2、评选时间:2016年3月23日-4月1日。

3、公示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7日。

(二)班级审核核

1、班级评选结束后上报系部审批盖章。

2、班级上报时间:2016年4月7日(过时名额自动调剂)

(三)班级审核总结上报

1、经班主任审核签字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系部。

2、上报时间:2016年4月7日将各班级相关材料汇总后电子版打包交临床医学系学生会副主席赵琼瑶,并上交纸质“云南省201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汇总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

注意:省级优秀毕业生2016年的汇总表中有“考生号”一栏,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要求普专生必须填写该生的高考考生号。

联系人:张晓云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9680

四、名额分配

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

附:1.各系部省级、校级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201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云南省201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4.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保山中医专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临床医学系2016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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