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生处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13 点击数:

各系部、13级普专各班:

现接《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健康成长、成人和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学生处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在13级普专班中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3级普专各班级、学生会13级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和“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按文件要求,我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120人,按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我校应评选出16人,其中三好学生占4/5(13人),优秀学生干部占1/5(3人);先进班集体按在校生人数2000~5000人的学校推荐4个。“三好学生”由系部组织本系部各班级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学生会学生干部评选;先进班集体按照《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各种先进评比”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一条进行评选推荐。

四、评选时间及上报时间

1、评选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5日

2、公示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2日(各班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3、系部汇总时间:2015年4月23日-24日

5、上报时间: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以系部为单位上报评选材料到学生处,各班电子版申报表和纸质申报表都要上交,其中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系部保留一份,学生处保留原件。注意:在学生填写申报表时请一定要仔细填写,不要将名字填错,系部上报学生名单时请认真核对学生名字。)

五、表彰奖励办法

班级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在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在推荐专科生升本科、本科生上研究生时,予以优先考虑。

请各系各班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凡旷课、违纪的学生不得参评。请班主任严格审核推荐学生的成绩。申报表和系部汇总表件见附件。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业教育园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电话:0875-2122371   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