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级各班:
我系2014级学生即将毕业,根据《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关于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鼓励金的暂行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享受鼓励金的对象及鼓励金额
在2017年6月20日前向贷款银行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学生,均可获得提前还款鼓励金。鼓励金比例为偿还贷款本金的5%。
二、提前还款鼓励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1、获贷款学生凭银行开具的《个人贷款还款凭证》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鼓励金发放登记表》(在背面粘贴“个人贷款还款凭证”或其他还款凭据、本人的身份证和保山城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于6月2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科, 学生资助科审定后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2、学生资助科根据学校领导审批意见制作发放材料报计财处。
3、计财处根据学生资助科提供的发放名单,将鼓励金如数发放到还贷学生提供的银行帐户。
附件:1、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鼓励金发放登记表;
2、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结息说明。
保山中医专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附件1: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助学贷款
毕业生提前还款鼓励金申请登记表
年第( )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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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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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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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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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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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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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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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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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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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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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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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还贷款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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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贷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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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鼓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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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本人保山市区农业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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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名称
(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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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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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科审
核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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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背面粘贴“个人贷款还款凭证”或其他还款凭据、本人的身份证和保山城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