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关于核对2012-2013学年普专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信息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0 点击数:

11、12、13级各班级:

为确保我校2012-2013学年普专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准确无误的发放给获奖学生,现将核对信息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发放方式

将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提供的保山市农行账户。

二、发放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生发放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发放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发放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发放4000元。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各班级核对发放信息,不得有失误。以此确保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发放名单见附件,由系部在确保表中重要信息不更改的情况下,结合本部门实际可另做其表(如分班制作发放表等)。

3、各班级2013年12月10日前将获奖学生签名(捺手印)认可后的发放信息核对表报送临床医学系办公室后学生资助科。2011级实习生由班主任代为签名(捺手印)认可。

4、发放信息一旦签名(捺手印)认可后,即生效。若因信息不准确导致发放不到位的,后果自负。实习生班主任要特别保存好学生提供的账号信息,以便发生纠纷时,划分责任。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

3、省政府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信息核对表。

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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