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13级各班级:
接学校资助科通知,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关注特殊群体,关爱特困学生,现将2013年特困学生补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3年特困学生补助对象为我校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在本年度学生家庭或本人因伤或生病住院、因家庭变故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突发重大性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孤儿在本年度校内获助金额低于2000元(不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特困学生。
二、补助金额
一等每生2000元,二等每生1000元,三等每生500元。根据经济困难程度由学校确定等级。
三、名额分配
系、部名称
| 特困生补助名额(人)
| 合计
|
减免学费
| 生活费补助
|
临床系
| 2
| 8
| 10
|
护理系
| 2
| 8
| 10
|
中医药系
| 2
| 8
| 10
|
基础医学部
| 1
| 3
| 4
|
四、补助方式
(一)欠学费的学生以减免学费方式补助,即填写《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特困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二)已缴清学费的学生以现金方式补助,即填写《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班级审核后,于11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即申请审批表(附件1、2)、特困情况证明材料及初审名单表(附件3、4电子版及纸质)报学生资助科。
六、评审要求
(一)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核实特困学生及其家庭情况,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迟报。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将严肃处理。严禁将特困补助金进行私分、截留、挪用、挤占和进行第二次分配,违规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请特困补助学生的银行账号,必须是本人保山市农行账户,否则,无法发放(转账)到学生本人银行账,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即以自动放弃论处 ,无法提供本人保山市农行账号的实习生,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写明班级和联系电话),由系、部报送学生资助科为其办理银行卡 。
(三)欠学费(不含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特困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2、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3、特困学生减免学费初审名单表;4、特困学生生活补助初审名单表。
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