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13级各班级:
接资助科通知,我校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奖学金、2012-2013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和201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各系、部推荐,学校评审,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现将相关资助金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发放方式
1、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2、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3、2013-2014学年普专生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即2013年秋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各发放一半;
4、以上资金将直接存入学生提供的本人保山市农行账户。
二、发放标准
1、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奖学金每学年: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2、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励志奖学金每学年:一等12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
3、2013-2014学年普专生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等1750元/人,二等1250/人。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各班级核对发放信息,不得有失误。以此确保学校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发放名单见附件,各系、部在确保表中重要信息不更改的情况下,结合本部门实际可另做其表(如分班制作发放表等)。
3、各系、部于2013年11月28日前将获奖、助学生签名(捺手印)认可后的发放信息核对表报送学生资助科。2011级实习生由班主任代为签名(捺手)认可。
4、发放信息一旦签名(捺手印)认可后,即生效。若因信息不准确导致发放不到位的,后果自负。实习生班主任要特别保存好学生提供的账号信息,以便发生纠纷时,划分责任。
附件:
1、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奖学金发放签名认可表
2、2012-2013学年普专生学校奖学金发放签名确认表
3、2013学年秋季学期普专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签名认可表
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