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4-1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科学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临床医学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力争实现临床医学系安全形势平稳,确保无后果严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恶劣的政治性事件发生,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校内无事故发生、秩序好、环境优良、师生安全感强的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一)临床医学系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张维平、李震萍

副组长:赵佳、杨艳、张晓云、王学龙

组员:各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及班主任

(二)临床医学系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临床医学系安全工作。

2、根据学校要求,协调我系安全工作与正常教学工作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临床医学系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负责临床医学系安全教育各项工作安排、检查和督导。

5、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认真执行系部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临床医学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临床医学系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次安全工作,明确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临床医学系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防踩踏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主要职责

(一)组长主要职责

1、成立临床医学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我系安全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2、建立建全临床医学系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

3、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4、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5、管理安全教育,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防止因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伤害及其他意外伤害。

6、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系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副组长职责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1、根据学校对系部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组员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负责职责范围内临床医学系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协助组长建立健全临床医学系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各教研室、班级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协助各教研室、班级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带领我系人员学习交流。

5、认真落实各有关安全法规和学校的安全工作的规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三)成员主要职责

教师组: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清查学生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同学,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3)根据实际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4)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

(5)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2、教学实验安全,即实践技能操作和学生分组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学生组:

1、班主任有责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安全的危害和范围,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2、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应深入班级观察同学的情况,与班委、学生紧密联系,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经常利用班会、教育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活动安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应遵守学校的关于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

(3)消防安全。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4)治安安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5)加强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6)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下,进行防火、防水、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学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7)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准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临床医学系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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