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临床系党总支廉洁从政
简 报
总第三期
保山中医专临床医学系党总支 2016年12 月 17 日
临床医学系新校区学生管理补充规定
一、校园出入管理规定
1、学生出入校园一律凭学生证或系部认可的其他有效证件,周六、周日需请假外出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系部办理请假手续;周末与节假日结束前一天晚自习前必须回到学校。
2、学校不从正常通道进出校园(如翻越栅栏、围墙、窗户、阳台等)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二、保卫管理规定
1、严禁学生搭乘摩托车、出租车等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外出乘坐摩托车、三轮车、货运车等无牌照或无相关营运手续车辆。
2、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为安全起见,严禁学生外出下河、下塘游泳;
三、校园行为规范
1、注意文明礼貌、言谈举止得体,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不穿拖鞋、背心出入公共场所;不穿有碍大学生形象的服装、鞋帽;学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酗酒、赌博。
2、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爱护公物、爱护校园;严禁在各种设施、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乱贴;不践踏绿地,不损害花木;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在非体育场所的公共区域进行有可能对公共设施和行人造成人身安全损害的体育活动,如足球、篮球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严禁携带各类枪支、匕首、刮刀等管制器具;严禁传播反动、邪教、淫秽物品,违者依法严惩。
4、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禁进入正在施工或未完成的建筑工地;严禁擅自使用未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
5、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和校园内从事任何经商活动,未经批准不能张贴任何信息的广告、海报;未经批准不得出版、印刷、散发未经学校审批的宣传品、印刷品。
6、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男女交往,应文明大方,举止得体。
7、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管理,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刁难执勤人员;不接受检查、无理取闹、辱骂或殴打执勤人员者,由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8、 每位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新校区的安全和稳定,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有损于新校区稳定的各种非法活动,发现不稳定因素应当及时汇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集体活动中不鼓倒掌,不吹口哨、不起哄。
四、教学场所行为规范
1、爱护公物,不得在教室桌椅上乱刻、乱写、乱画;一切进出教学场所的公共物品必须在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通行;最后离开教室者,自觉关闭门窗、电灯,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维护教室整洁卫生,课前课后擦净黑板和讲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里用餐或吃零食;离开教室时带走各种垃圾。
3、保持安静,不得在教学区域玩耍和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与工作。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自行占用教室进行讲座、班会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会;不得在公共场所露宿,不得在教室和实验室。
五、学校周边场所行为规范
1、不得在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小摊、不正规的超市购买食品、物品;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禁止践踏、破坏周边农民的田地,未经村民许可,不得采摘其瓜果,粮食;不得主动与周边村民,外校学发生冲突,一经发现,按《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禁止到周边学校破坏公物,不得主动与周边学校学生挑起矛盾,打架斗殴、赌博、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3、严禁到周边学校传播反动、邪教、淫秽物品,违者依法严惩。
抄送:
发送:临床医学系各班级
保山中医专临床医学系党总支 2016年12 月17 日印发